單日家務助理保險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所有僱主必須為全職或兼職僱員投購僱員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方面的法律責任,否則便屬違法。
 
保障範圍
 
僱主責任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保障僱主因其家傭或其他保障類別之家務助理蒙受身體損傷而須承擔之法律責任。
 
每宗事故最高保障額    $100,000,000
 

僱主個人責任

保障僱主須為其家傭或其他保障類別之家務助理因疏忽引致第三者身體受傷或財物損毀而導致僱主須為家傭負上的法律責任。
 
每保險期最高保障額    $1,000,000
 
 
有關詳細資料及不保事項,請參閱 產品單張 及 保單條款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保險合約的一部分。此項保障計劃的內容細則及不承保事項詳列於保單內,如有任何差異,均以保單之條款細則為準。
家務助理需由平台轉介,或該家務助理須與僱主有超過三個月的僱傭關係,方可投保單日家務助理保險。

***若「平台轉介」 欄目為空格, 則表示投保人 同意及確認 ,僱主及家務助理有超過三個月的僱傭關係。